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35679 证券简称:日新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 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第二十七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 第二十七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
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 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起1年内不得转让。 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 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 股份。
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
第三十二条 公司股东享有知情权、 第三十二条 公司股东享有知情权、
参与决策和监督等权利,具体如下: 参与决策和监督等权利,具体如下: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
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
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 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
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
出建议或者质询; 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
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股份; 股份;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 (五)查阅、复制本章程、股东名
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 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 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计报告;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 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要求查阅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 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分配;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 分配;
其股份;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
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其股份;
董事会须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 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 董事会须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
况,进行讨论、评估。 有的股东提供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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