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31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35680 证券简称:西部宝德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西部宝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部宝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分配现金红利金额超过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
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的 50%,本次现金红利分配合理性及必要性如下:
1.经营业绩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
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总计 3,125.88 万元,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 2,001.18 万元,为结构性存款。2024 年公司对内依照制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开展工作,加强团队管理,高度重视研发工作,攻克了电解水制氢及半导体领域重点新产品制备关键技术,联合行业领头研究单位的技术开发工作取得突破,为公司在高端化工材料、锂电池、核电及船舶领域的产品开发奠定基础。对外积极开发新市场,寻求新合作,新型燃料新能源市场开发已初见成效,完成多个示范项目的产品设计制造,为后续市场开发奠定基础。综合近年其他偿债能力指标、盈利能力指标,公司财务状况能够满足生产经营计划、后续资金安排以及本次现金分红资金的需求。
2.公司自挂牌以来一直注重对股东的回报,通过持续的现金分红,能够回报股东支持以及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促进股东和公司利益的一致,保障股东的分红权利。公司近年来现金分红比例较高,除 2021 年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2020 年、2022 年、2023 年现金分红总额占未分配利润(孰低)比例均超过 50%。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公告编号:2025-011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4.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
综上,本次现金分红方案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合理平衡了公司发展需求及股东回报,具有合理性。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4,565,624.3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2,663,729.96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59,94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59,940,000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9,970,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考虑公司 2025 年度经营规划,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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