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公告编号:2025-042
证券代码:835680 证券简称:西部宝德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西部宝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审议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等治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部宝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业务,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西部宝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之规定,制定本制度。公司及其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或者涉及其他可能导致违反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的事项,依法应当豁免披
公告编号:2025-042
露。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或者涉及其他可能导致违反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的事项,依法应当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六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公司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审核程序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事务。
涉及特定信息申请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相关业务部门应填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的登记事项表,并及时提交董事会办公室。公司董事会秘书对相关
公告编号:2025-042
信息是否符合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核,并向董事长提出意见和建议,符合特定信息作晢缓、豁免披露处理的,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妥善归档保管。
如特定信息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公司应当按照证券监管规定及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对外披露信息。
第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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