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7-24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隆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合法合规的意见
主办券商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
二零一七年六月
目录
释义......3
发行主体基本情况......5
一、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符合豁免申请核准条件的意见......7
二、关于公司治理规范性的意见......7
三、关于公司是否规范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意见......8
四、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意见......10
五、关于发行过程及结果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12
六、关于发行定价方式、定价过程是否公正、公平,定价结果是否合法有效的意见......14
七、关于非现金资产认购股票发行的特殊说明......16
八、关于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规范性的意见......16
九、关于本次股票发行适用股份支付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意见......16
十、关于股票认购对象及挂牌公司现有股东中存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及其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登记备案程序的说明......18十一、关于本次股票发行是否存在对赌、认沽权、拖带权、优先权等特殊条款的合法合规的说明......18十二、关于本次股票发行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情况的意见......19十三、关于本次股票发行是否存在持股平台情况的意见......19十四、关于本次发行是否符合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要求、是否符合募集资金信息披露要求的说明......19十五、公司2017、2018年的收入增长率的确认依据及募集资金测算的合理性的说明......24十六、关于本次通过股票发行进行收购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业务规定要求的专项意见......25十七、关于本次发行是否符合《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二)——连续发行》的规定......38十八、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后是否存在新增关联方及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39十九、关于本次股票发行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说明........................................................................................................................... 40
二十、前期发行中是否存在发行构成收购的承诺、非现金资产认购的承诺或者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承诺......40二十一、本次股票发行应该说明的其他事项......41 释义
在本专项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公司、发行人、隆盛智能指 东莞市隆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指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东莞市隆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东莞市隆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东莞市隆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股票发行 指 隆盛智能通过定向发行方式,向收购人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
为
《2017年股票发行方案 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一)》 指 过的《东莞市隆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发行方
案(一)》(公告编号:2017-018)
《认购合同》 指 《东莞市隆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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