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26
证券代码:835685 证券简称:麦科三维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青岛麦科三维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麦科三维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维护
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青岛麦科三维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监 事
第三条 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条 监事有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公司应采取措施保
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应由公司承担。
第五条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公司现任监事发生本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司主动报告并自事实发生之日起 1 个月内离职);
(七) 被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九) 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监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十) 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监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款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六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七条 监事辞职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除
下列情形外,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一)监事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在上述情形下,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监事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 2 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
第八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
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九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十条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
第十一条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
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十二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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