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04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英证发〔2019〕58号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总结报告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倍杰特国际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倍杰特”或“公司”)为2015年9月22日由北京倍杰特国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相关法规关于辅导对象的前提条件。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做好准备,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英证券”)与倍杰特于2017年8月28日正式签署《辅导协议》,并于2017年9月1日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贵局于2017年9月1日办理了备案登记,辅导期自2017年9月1日开始计算。
在贵局的指导下,根据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及《辅导协议》,华英证券辅导人员在有关中介机构的配合下,对倍杰特进行了为期近两年的辅导。截至目前,华英证券对倍
已经具备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基本条件,现将倍杰特自2017年9月1日以来的辅导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辅导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6,788.7294万
法定代表人:权秋红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12日(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22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广德大街20号院A8号楼9层
2015年7月9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核发了编号为2015000905的《企业名称变更申请核准告知书》,准予公司名称变更为“倍杰特国际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7日,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亚会B审字(2015)502号《审计报告》。根据该审计报告,于审计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北京倍杰特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人民币166,018,701.86元。
2015年8月18日,北京倍杰特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共同签署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将北京倍杰特国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经审计的2015年6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折合成股份公司股本共计11,01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记入资本公积金。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各发起人按照其在北京倍杰特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其中,发起人股东权秋红持股6,778.00万股,持股比例61.56%;发起人股东张建飞持股2,400.00万股,持股比例21.80%;发起人股东卢慧诗持股1,832.00万股,持股比例16.64%。
2015年8月18日,北京倍杰特股东权秋红、张建飞、卢慧诗签署《关于北京倍杰特国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倍杰特国际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约定共同发起设立倍杰特。
了亚评报字【2015】137号《评估报告》。根据该评估报告,于评估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北京倍杰特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18,660.77万元。
2015年9月7日,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亚会B验字(2015)197号《倍杰特国际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6月30日,股份公司(筹)已经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北京倍杰特的账面净资产折合的股本11,01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2015年9月7日,公司全体发起人召开倍杰特创立大会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同意北京倍杰特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同意股份公司总股本为11,010.00万股并确定各发起人持股份数和持股比例;同意发起人以北京倍杰特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166,018,701.86元按照其在北京倍杰特的出资比例折股持有股份公司股份,账面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55,918,701.86元记入资本公积金。
2015年9月7日,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倍杰特国际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5年9月22日,公司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11030200753963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多年来公司基于工业联动市政污水零排放战略,致力于依靠自主研发的技术能力成为国内领先的水处理综合服务商,在业内开创了工业与市政联动治理的新模式,以“用得起的零排放”技术实现了污水的资源化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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