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6 15:34:12 股吧网页版
平安环保: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平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等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平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等的风险提示
性公告

东吴证券作为湖南平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否

2 生产经营 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 否

3 其他 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冻结 否

4 信息披露 公司无法或拒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主办券商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了解到湖南平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环保”或“挂牌公司”)存在以下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1)案号:(2025)湘 0104 执恢 2045 号

执行法院: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5 年 11 月 15 日

执行依据文号:(2024)湘 0104 诉前调书 993 号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2)案号:(2025)川 1402 执 3274 号

执行法院: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

执行依据文号:(2025)川 1402 民初 363 号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

主办券商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了解到挂牌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新增以下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情况:

案号 限消令对象 申请人 执行法院 发布日期

(2025)湘1126 挂牌公司及主要 宁远县天乐劳 宁远县人民 2025 年 11
执 1619 号 负责人姜特辉 务有限公司 法院 月 4 日

(2025)湘0104 挂牌公司及法定 赣州格亿信贸 长沙市岳麓 2025 年 11
执恢 2045 号 代表人姜特辉 易有限公司 区人民法院 月 15 日

(2025)湘0105 挂牌公司及法定 仲利国际融资 长沙市开福 2025 年 11
执 5567 号 代表人姜特辉 租赁有限公司 区人民法院 月 15 日

(2025)川1402 挂牌公司及法定 四川肯森环保 眉山市东坡 2025 年 11
执 3274 号 代表人姜特辉 科技有限公司 区人民法院 月 18 日

3、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冻结

根据公司股东名册,截止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姜特辉所持公司 25,656,000 股被司法冻结,被冻结的股份占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8.4559 %。

4、公司无法或拒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已提醒公司对前述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股权冻结事项进行补充披露,截至本风险提示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涉及较多诉讼与执行案件,目前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限制高消费,对公司声誉、社会公众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全部冻结。若该第一大股东被冻结的股权被强制执行,可能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被限高及股东股权冻结事项,违反了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在知悉上述事实后,已督促挂牌公司进行信息披露。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上述风险事项的进展及公司披露情况,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

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