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30 19:11:03 股吧网页版
平安环保: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湖南平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前期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关于湖南平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前期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

关于湖南平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前期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

专项鉴证报告

中瑞诚鉴字[2026]第 612028 号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电话:010-62267688 邮编:1000082 传真:010-62267682

关于湖南平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前期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

目 录

一、专项鉴证报告...... 1-2

二、专项说明...... 3-10
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资格证书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电话:010-62267688 邮编:1000082 传真:010-62267682

关于湖南平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前期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

关于湖南平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前期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

中瑞诚鉴字[2026]第 612028号
湖南平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湖南平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湖南平安环保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湖南平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2024 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中涉及到的湖南平安环保公司 2020 年度-2024 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内容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以下简称“专项说明相关内容”)执行了鉴证工作。

湖南平安环保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的要求编制和披露专项说明,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相关内容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电话:010-62267688 邮编:1000082 传真:010-62267682

湖南平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2024 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湖南平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订)》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发生的 2020 年度-2024 年度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

经公司自查,在 2020 年至 2024 年期间,公司根据未开票收入,按综合税率暂
估了销项税额,并据此计提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后期公司在实际缴纳增值税又按实际缴数重复计提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

另外,公司还按报表利润计提了所得税费用,但实际申报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实际开票收入调减了应纳税所得额,导致账面计提的所得税大于实际应交数。后因近几年公司连续亏损,实际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对多计提的附加税及所得税进行调整。

二、更正事项的财务影响和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追溯
调整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一)、更正事项对 2020 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财务报表

a、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0年 12 月 31 日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