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35690 证券简称:信源信息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30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690 信源信息 2025 年 5 月 2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聘请北京华联(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叶剑平、王艺陶作为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 55 号 1 号楼 16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结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二)审议《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结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三)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相应编制了 2024 年度决算报告。
(四)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3)。
(五)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根据 2025 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
(六)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3)和《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4)。
(七)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实际发展需要,2024 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
(八)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18 号》(财会〔2024〕
24 号),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
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公司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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