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7
证券代码:835690 证券简称:信源信息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监事会工作效率,切实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根据《公司法》和《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列席监事会会议
的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监事会
第三条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
第四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 会议通知和签到规则
第五条 监事会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在正常
情况下由监事会主席决定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出席对象等。会议通知由监事会主席签发,由监事会联系人负责通知各有关人员并作好会议准备。
第六条 会议通知以书面或者口头(电话)形式发出。正常情况下应至少提
前 10 日通知到人;监事会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可以另定,但应在会议召开 3 日前通知全体监事。
第七条 在下列情况下,监事会应至少在 10 内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1、监事会主席认为必要时;
2、三分之一以上监事联名提议时。
第八条 各参加会议的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应在开会日期的前 1 天告知联
系人是否参加会议。
第九条 监事如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可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参加表决。
监事授权他人代为参加会议的,应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 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由联系人按统一格式制作,随 通知送达监事。书面委托书应在开会前一天送达联系人,由联系人办理授权委托 登记,并在会议开始时向到会人员宣布。
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监事未出席监事 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必须实行签到制度,凡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必须亲自签到,
不可以由他人代签。会议签到册和会议其它文字材料一起存档保管。
第四章 会议提案规则
第十一条 公司的监事和其它有关人员需要提交监事会研究、讨论、决定的
议案应预先提交监事会联系人,由监事会联系人汇集分类整理后交监事会主席审阅,由监事会主席决定是否列入议程。
原则上提交的议案都应列入议程,对未列入议程的议案,监事会主席应以 书面方式向提案人说明理由,不得压而不议又不作出回应。
议案内容要随会议通知一起送达全体监事和需要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士。
第十二条 监事会提案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与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抵触,并且属于公司经营活动 范围和监事会的职责范围;
(二)议案必须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事项;
(四)必须以书面方式提交。
第十三条 监事会的议事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违反法律、 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要求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根据情况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五章 会议议事和决议规则
第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监事
有一票表决权。
监事会作出决议,应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 监事对监事会决议承担责任,并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