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关于对河北厚能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
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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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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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河北厚能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5)第 010339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河北厚能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能股份”)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
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
兴华审字(2025)第 014770 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厚能股份流动资产 30,492,790.94 元(其中存货 23,452,799.23 元,货币
资 金 仅 85,518.17 元 ), 流 动 负 债 61,419,594.66 元 ( 其 中 短 期 银 行 借 款
37,500,000.00 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流动性暂时出现困难,短期偿债压力较大,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厚能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二、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非标准审计报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的相关规定,根据厚能股份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资料,虽然厚能股份在财务报表附注二、2 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我们认为其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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