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835698 证券简称:聚能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重庆聚能粉末冶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大渡口支行贷款暨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生产经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大渡口支行贷款 2,700 万元贷款。公司股东骆大国及配偶文德平、公司股东刘萍及配偶赖维钢、公司股东谢英及配偶邹青松、公司股东胡文隽及配偶蔡智均、公司股东聂勋伦及配偶钟阳芹共同对上述贷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费率为 0。(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大渡口支行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的 5 名董事均为关联方需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骆大国
住所:重庆市大渡口区西城大道 666 号 11 幢 1 单元 5-2
关联关系:骆大国为重庆聚能粉末冶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并担任公司董事
长职务;与文德平为夫妻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文德平
住所:重庆市大渡口区西城大道 666 号 11 幢 1 单元 5-2
关联关系:文德平与公司股东骆大国为夫妻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刘萍
住所:重庆市沙坪坝区勤居村 122 号-4
关联关系:刘萍为重庆聚能粉末冶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与赖维钢为夫妻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 自然人
姓名:赖维钢
住所:重庆市沙坪坝区勤居村 122 号-4
关联关系:赖维钢与公司股东刘萍为夫妻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 自然人
姓名:谢英
住所:重庆市沙坪坝区六洞村 23 号 9-2
关联关系:谢英为重庆聚能粉末冶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与邹青松为夫妻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 自然人
姓名:邹青松
住所:重庆市沙坪坝区六洞村 23 号 9-2
关联关系:邹青松与公司股东谢英为夫妻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 自然人
姓名:胡文隽
住所:重庆市沙坪坝区华宇广场 8 号 5-3
关联关系:胡文隽为重庆聚能粉末冶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与蔡智均为夫妻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 自然人
姓名:蔡智均
住所:重庆市沙坪坝区华宇广场 8 号 5-3
关联关系:蔡智均与公司股东胡文隽为夫妻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 自然人
姓名:聂勋伦
住所:重庆市大渡口区松青路 1058 号 11 幢 19-5
关联关系:聂勋伦为重庆聚能粉末冶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与钟阳芹为夫妻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 自然人
姓名:钟阳芹
住所:重庆市大渡口区松青路 1058 号 11 幢 19-5
关联关系:钟阳芹与公司股东聂勋伦为夫妻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公司股东及配偶为公司无偿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费率为 0,保证了公司银行贷款项目的顺利进行,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公司无需向其支付任何费用,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性亦未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支持公司生产经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大渡口支行贷款 2,700 万元贷款。公司股东骆大国及配偶文德平、公司股东刘萍及配偶赖维钢、公司股东谢英及配偶邹青松、公司股东胡文隽及配偶蔡智均、公司股东聂勋伦及配偶钟阳芹共同对上述贷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费率为 0。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助于公司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是合理、必要和真实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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