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8
证券代码:835708 证券简称: 蓝能科技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温州蓝天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总经理”“副总经理”调整为“经理”“副经理”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 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 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款》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治理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证券法》)、《非上市公众
制订本章程。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
程必备条款》及《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治理规则》和国家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
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二条 温州蓝天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第二条 温州蓝天能源科技简称公司)系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由有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 司)系根据《公司法》的相
式为发起设立。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在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3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经理代表公司执行
公司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经理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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