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35719 证券简称:ST 卡莱博 主办券商:国开证券
成都卡莱博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冻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成都卡莱博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通 过 登 录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http://www.chinaclear.cn)查询前 200 名全体排名证券持有人名册(权益登记日:2024.12.31),获悉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鲁方祥持有公司股份 8,956,000 股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40.71%。在本次冻结的股份中,6,717,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239,000 股为无限
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在公告中说明因公司未收到相关法院关于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鲁方祥股权冻结的《执行裁定书》,故无法准确确认本次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冻结的原因。
此后,公司对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冻结的原因进
公告编号:2025-013
行核实。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经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电话沟通后,获悉了本次股份冻结的原因。
(二)本次股份冻结的原因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雁塔区人民法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3)陕 0113 民初 140 号民事调解书,在申请执行人阚啸与被执行人鲁方祥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纠纷一案中,已向被执行人鲁方祥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鲁方祥未履行相关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阚啸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鲁方祥在成都卡莱博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故雁塔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二百五十四条、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协助冻结鲁方祥证券账户(账户号码:0190481756)所持成都卡莱博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8,956,000 股(含限售股份 6,717,000 股,无限售股
2,239,000 股)。冻结期限自 2024 年 12 月 25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24
日止,冻结期间产生的孳息(通过成都卡莱博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债权利息)一并冻结。
(三)股份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司法冻结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有序开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冻结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25-013
二、股份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鲁方祥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8,956,000、40.71%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6,717,000、30.53%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8,956,000、40.71%三、备查文件目录
前 200 名全体排名证券持有人名册
成都卡莱博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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