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公告编号:2026-015
证券代码:835719 证券简称:ST 卡莱博 主办券商:国开证券
成都卡莱博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
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成都卡莱博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
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审
计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信会师报字[2026]第 ZC10236 号)。
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上述审计报告的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
(一)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及“十、(二)或有事项”所述,卡莱博尔涉及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号:(2025)川 0193民初 2195 号),一审判决卡莱博尔需向原告阚啸支付 9,235,846.85元,卡莱博尔已于2026年1月30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审计报告日,二审尚未开庭审理。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卡莱博尔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余额为
公告编号:2026-015
1,807,400.55 元,其中可自由支配的流动资金为 1,752,334.20 元,远低于上述一审判决涉及的应支付金额,现有资金储备无法覆盖相关潜在支付义务。若二审法院最终维持原判,卡莱博尔将因流动资金不足无法履行支付义务,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将受到严重不利影响。
上述事项表明,卡莱博尔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卡莱博尔虽然已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这些措施的可行性缺少有力的支持证据,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无法就改善持续经营相关措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卡莱博尔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二)重大诉讼的会计处理
卡莱博尔未根据上述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件的一审判决结果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我们无法就该重大诉讼对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内控缺陷导致审计范围受限
卡莱博尔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并且控股股东任董事长并兼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截至本审计报告出具日,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完整反映了卡莱博尔业务情况。
二、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和基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四章第二节第十条:“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规定,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故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公告编号:2026-015
三、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我们认为,上述无法表示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卡莱博尔 2025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我们无法合理估计上述事项对卡莱博尔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四、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对卡莱博尔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以及是否导致公司盈亏性质的变化。”
二、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基于严格、谨慎的原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