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9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835723 证券简称:宝海微元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授权公司财务部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关于授权公司财务部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的具体内容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确保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进行,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好的投资回报。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据了解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且被担保人经营情况良好,有能力到期偿还债务,根据公司未来整体运营的发展需要,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30
独立董事:李嘉俊、孙兴华、陈湘雄
2024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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