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0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七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

之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七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

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宝海微元”、“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发行上市的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在本辅导期内,国金证券委派严强、裔麟、张岸琳、刘赫祎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相关辅导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在本期辅导工作阶段,原辅导人员吕雷、曹润寰、戴祎、梁凯捷因工作变动不参与本期辅导工作。原辅导人员吕雷、曹润寰、戴祎、梁凯捷均非辅导工作负责人,仅负责基础性业务及财务尽调工作,相关人员工作变动不会对辅导对象的上市辅导工作开展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向贵局提交了辅导备案申请文件,已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在贵局进行辅导备案登记。贵局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对宝海微元辅导备
案基本情况进行了公示。

本期辅导期(第七期)为 2024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2 月。

2、辅导方式

项目组主要通过下列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尽职调查、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集体讨论、组织自学等。通过中介机构的核查与辅导,督促辅导对象积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促使接受辅导的人员认真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合规意识。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督促公司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确保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2、督促公司有效执行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要求;

3、辅导小组督促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自学的方式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

4、组织全体接受辅导人员进行现场集中培训,会同发行人律师、会计师系统介绍了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信息披露规则、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知识,督促其了解或掌握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增强其法制观念及诚信意识。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辅导机构持续跟进辅导对象内控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督促发行人高度重视内部制度建设。通过与国金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积极沟通和探讨,宝海微元已经
结合上市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规范要求以及公司自身情况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并逐步落实。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加强对于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学习与理解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等相关机构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新政策、新规则。接受辅导人员存在对证券市场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认识和理解不够深入的问题。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通过专题讨论、个别答疑等形式使接受辅导人员对于证券市场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2、持续关注辅导对象经营业绩情况

公司因孙公司正式投产及锌价波动情况,经营业绩存在一定波动。辅导人员将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和发展情况情况,并持续结合行业和市场环境、竞争和发展格局等分析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影响,协助公司基于其优势和特点制定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的目标和规划,明确主营业务和核心竞争力,促进经营业绩稳定发展。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重点包括:

1、继续进行辅导工作,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财务内控及经营模式等方面进行更为深入的全面梳理,完善辅导工作底稿,总结辅导工作成果,督促公司重点解决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2、通过归纳总结最近监管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