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2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35723 证券简称:宝海微元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01 月 21 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张跃萍先生、吕苏民先生、郭远远女士、庞宪宝先生、金霄华女士、曾庆海先生、李嘉俊先生、孙兴华先生、陈湘雄先生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被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确认的独立董事津贴是参照同行业及本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
公告编号:2025-010
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嘉俊、孙兴华、陈湘雄
2025 年 0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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