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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0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八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0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

之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八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

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宝海微元”、“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发行上市的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在本辅导期内,国金证券委派严强、裔麟、张岸琳、刘赫祎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相关辅导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向贵局提交了辅导备案申请文件,已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在贵局进行辅导备案登记。贵局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对宝海微元辅导备
案基本情况进行了公示。

本期辅导期(第八期)为 2025 年 1 月至 2025 年 3 月。

2、辅导方式

项目组主要通过下列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尽职调查、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集体讨论、组织自学等。通过中介机构的核查与辅导,督促辅导对象积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促使接受辅导的人员认真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合规意识。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督促公司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确保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2、督促公司有效执行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要求;

3、辅导小组督促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自学的方式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

4、组织全体接受辅导人员进行现场集中培训,会同发行人律师、会计师系统介绍了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信息披露规则、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知识,督促其了解或掌握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增强其法制观念及诚信意识。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经过前期的辅导工作,公司已建立了相对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能够做到规范、独立运作。较之于上市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公司的内控规范程度尚有进一步的改善空间,项目组将持续加强对各项内控制度的宣讲与培训,提高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对各项内控制度的熟悉度和认知度,不断强化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内控机制的持续有效运行。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本辅导期内,公司根据辅导机构的建议并结合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内控重点工作事项等,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管理相关制度。

2、持续关注辅导对象经营业绩情况

辅导期内,公司因经营需要产生了多笔借款担保事项,主要用于支持全资子公司宝海锌营养、赤峰宝海和全资孙公司宝海环科的业务发展。鉴于公司主营产品销售受锌价波动及宏观政策影响,辅导人员将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和发展情况情况,并持续结合行业和市场环境、竞争和发展格局等分析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影响,协助公司基于其优势和特点制定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的目标和规划,明确主营业务和核心竞争力,促进经营业绩稳定发展。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重点包括:

1、继续进行辅导工作,辅导机构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将继续完善财务核查工作,协助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健全会计管理体系;与公司聘请的律师将继续完善法律核查工作,审阅公司三会文件,督促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的有效执行,提升治理水平;

2、辅导机构将持续向公司及各辅导人员传达资本市场的最新监管动态,协同其他中介机构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使其了解资本市场审核的最新政策与法规等内容。

(以下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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