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835723 证券简称:宝海微元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0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能够满足
公告编号:2025-024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工作要求。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因此,我们同意以上两个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嘉俊、孙兴华、陈湘雄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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