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835723 证券简称:宝海微元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因为取消监事会,所以修改了涉及“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以“股东大会”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非上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 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江西宝海锌业有限公司整体变 规定,由江西宝海锌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设立方 更的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在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 式为发起设立。在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注 册 号 : 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60321210000552。 91360300669765574W。
第三条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6 日在全
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其产生及变更方式同本章程第一百一
十一条关于董事长的产生及变更规定。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
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力的文件。 件。
第十一条 依据本章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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