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公告编号:2025-068
证券代码:835723 证券简称:宝海微元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率和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下称“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公告编号:2025-068
第四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五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如董事长并非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则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即自行解除,缺额应按本工作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进行及时补选。
第七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下设战略与投资评审工作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
以公司投资发展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工作组成员无需是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
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战略与投资评审工作组负责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评审和决策的前期准
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公司下属的控股(参股)企业负责上报重大投资、
公告编号:2025-068
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案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战略与投资评审工作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备案;
(三)由公司有关部门或公司下属的控股(参股)企业负责对外就协议、合同、章程等进行洽谈并负责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它法定文件,上报战略与投资评审工作组;
(四)由战略与投资评审工作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根据战略与投资评审工作组的提案召集相应评
审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