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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二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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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
之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二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
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宝海微元”、
“公司”) 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 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 以及《江
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宝海微元
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发行上市的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
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在本辅导期内,国金证券委派严强、 殷啸尘、张岸琳、刘赫祎组成辅导工作
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相关辅导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
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向贵局提交了辅导备案申请文件,已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在贵局进行辅导备案登记。贵局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对宝海微元辅导备
案基本情况进行了公示。
本期辅导期(第十一期)为 2026 年 1 月至 2026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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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辅导方式
项目组主要通过下列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尽职调查、召
开中介机构协调会、集体讨论、组织自学等。通过中介机构的核查与辅导,督促
辅导对象积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促使接受辅导的人员认真
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合规意识。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督促公司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确
保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2、督促公司有效执行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保证
公司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要求;
3、辅导小组督促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以自学的方式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经过前期的辅导工作,公司已建立了相对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
能够做到规范、独立运作。较之于上市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公司的内控规范程度
尚有进一步的改善空间,项目组将持续加强对各项内控制度的宣讲与培训,提高
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对各项内控制度的熟悉度和认知度,不断强化各项制度的执行
力度,确保内控机制的持续有效运行。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 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本辅导期内,公司根据辅导机构的建议,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内控重点工
作事项等,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了内部控制相关制度。
2、 进一步明确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规划
3
辅导工作小组针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规划事项,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
与公司核心高管人员进行深度沟通,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分析公
司的战略定位及发展思路是否符合行业情况,协助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未来业务
发展规划,明确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目标。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国金证券仍将委派严强、殷啸尘、张岸琳、刘赫祎作为辅导对象
的辅导工作人员,下一阶段辅导工作重点包括:
1、 辅导机构将持续向公司及各辅导人员传达资本市场的最新监管动态,协
同其他中介机构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深入学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相关法律法规,使其了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流程、资本市场审核的最
新政策与法规等内容。
2、 辅导工作小组持续督促公司落实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各项工作,积极
推进募投项目涉及的相关备案工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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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之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二
期)》之签章页)
辅导人员签字:
严 强 殷啸尘
张岸琳 刘赫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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