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35729 证券简称:佰能蓝天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北京佰能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高级管理人员”;
(3)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4)所有“法律、行政法规”“法律、法规”改为“法律法规”;
(5)所有“辞职”改为“辞任”;
(6)所有“罢免”改为“解任”;
(7)所有“半数以上”改为“过半数”;
(8)所有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
道、表述,均由“报纸上”改为“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由
(9)“通知书”改为“通知”。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3、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佰能蓝天科技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佰能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职工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称“《公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本章程。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
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
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
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
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技术开发、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经济贸易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 系统集成夭务;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产品)、通 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讯设备、文化用品、建筑材料、开发后 及辅助设备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的产品;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货物 许可类化工产品):通讯设备销售;建筑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水 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 出口代理;大气污染治理;太阳能发电其再生利用;废气治理;环保设备制造; 技术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环境保护监测;工程设计。(以工商最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专用设备制造
后核定为准) (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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