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3 17:36:23 股吧网页版
传神语联: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3


证券代码:835737 证券简称:传神语联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传神语联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3年第一次定向增发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传神语联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 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经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全国股转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传神语联 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1355号)。

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人民币普通股2,91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1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6,005万元。截止2023年7月18日,本次发行对象深圳嘉道功程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嘉兴祥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将认购款实缴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2023年7月18日,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证天通(2023) 验字21100001号)。

2、2024年第一次定向增发

2024年3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传神语联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 说明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经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全国股转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传神
语联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4〕751号)。
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人民币普通股295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655万元。截止2024年7月30日,本次发行对象山东银久投资有限公司、武汉高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将认购款实缴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4年8月2日,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证天通(2024)验字21100004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2016年9月1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传神语联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该制度为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监管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符合《定向发行规则》、《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1、2023年第一次定向增发

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语联网(武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设立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该专项账户作为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1)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民族大道支行开立的专项账户:

专项账户1:

公司户名:传神语联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民族大道支行

账号:576884105189

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认购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专项账户2:

公司户名:语联网(武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民族大道支行

账号:575584109363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作为用于收取传神语联收到募集资金款项后向其提供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