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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17:39:03 股吧网页版
传神语联:独立董事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35737 证券简称:传神语联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传神语联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传神语联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传神语联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传神语联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任职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

称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五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全国股转
系统业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

(二)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
必需的工作经验;

(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
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
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八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控制的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
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
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任职的人员;

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
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控制的企业有重大业
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
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八)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不具有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前款第(四)项、第(五)项及第(六)项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企业,不包括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第七十一条规定,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的企业。
第九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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