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09
公告编号:2019-039
证券简称:欣视景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证券代码:835742
深圳市欣视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
保护措施的公告(调整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欣视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自身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调整的需要,为提高公司的管理和决策时效性,管理层经过慎重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二、议案审议情况及调整的原因
公司已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和《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原定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因工作安排原因,经董事会慎重研究决定,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meeq.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现因会议时间定于2019年7月19日,故将“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届次调整为“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由于股东大会会议届次的调整,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中涉及的股东大会
公告编号:2019-039
会议届次也应相应调整。
三、异议股权权益保护措施
为保护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虽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承诺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1、在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按照公司公告内容向公司回购事宜工作组提供股东身份证明及购股证明,并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的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等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原则上以不低于回购对象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进行回购,具体价格以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转让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7个转让日内(以下简称“回购期”)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转让申请,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股东,则视为该股东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9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事宜。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邮政快递/顺丰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邮箱地址为:【zhengshaojun@seagen.cn】,邮件内容包括“请求回购股份、股东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书面申请材料包括:股东身份证明、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等。
四、特别提示
本次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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