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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1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南通伊仕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九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0

关于南通伊仕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九期)

南通伊仕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辅导对象”、“伊仕生物”、“发行人”)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南通伊仕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伊仕生物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石一鸣、李鹏、钟凌、胡楠栋、曹积泰、霍志诚、谢观。其中,石一鸣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成员未发生变更。

本辅导期间,伊仕生物辅导小组成员均系东方投行正式从业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拥有一定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符合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且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本辅导期时间由 2023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2 月,共持续 3 个
月时间。在本辅导期阶段,东方投行辅导工作小组按照辅导协议、辅导计划及中国证监会对拟上市公司的有关要求对公司进行了辅导工作,辅导人员主要通过尽职调查工作、现场沟通 IPO 工作进度、监督整改等方式开展工作。

2、辅导方式

辅导工作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辅导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自学、问题讨论与专业解答、专题讨论会、案例分析、现场答疑、电话沟通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东方投行、律师、会计师对公司进行了持续尽职调查,诊断、排查公司存在的法律、业务、财务等方面问题并讨论解决。辅导工作小组以《公司法》、《证券法》为主线,结合实际情况介绍证券市场、现代企业制度的有关基本知识进行辅导。具体内容包括:

1、与发行人就 2023 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和 2023 年全年经
营情况进行了沟通,关注发行人业务经营发展及市场竞争格局变化情况、了解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对 2024 年的整体发展计划和经营目标进行了探讨;

2、持续关注发行人财务状况,了解发行人 2023 年第四季度和 2023 年全年的财务状况,关注发行人 2023 年主要财务指标的合理性;

3、及时向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传递资本市场
发行与上市审核最新动态信息和案例情况,比较各主要上市板块情况;

4、督促辅导对象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制度和内控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及内部约束制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以及持续规范运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经过前期辅导,辅导对象通过与辅导机构积极沟通和探讨,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和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并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并在逐步落实。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在辅导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发行人在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日趋完善。随着尽职调查的不断深入,针对公司内部控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辅导小组在全面核查和梳理的基础上,向公司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公司正在积极完善落实和持续改进。

(三)辅导对象的配合情况

在本期辅导过程中,辅导对象按辅导协议的规定,积极参与、配合辅导机构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按照辅导机构提出的改进建议进行整改。辅导对象的认真参与、配合使得辅导机构顺利完成了本阶段的辅导工作计划。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的辅导期时间为 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 3 月,持续
约 3 个月时间。在下一辅导期间内,东方投行将继续完善尽职调
查,并结合相关法规要求,采取集中授课、组织自学、个别答疑、集体研讨等方式对辅导对象被辅导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督促伊仕生物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帮助辅导对象进行满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要求的合规化管理和经营。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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