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0
关于湖南创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五期)
湖南创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研股份”“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以及《关于湖南创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截至本次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出具日,西部证券指派的辅导工作人员为:徐飞、胡伟昊、程杨胜、倪文婷、周楚惟、宋增旭(以下简称“辅导小组”),其中徐飞担任辅导小组组长。
本阶段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动。上述辅导小组成员均为西部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均取得了证券从业资格证书,辅导小组成员均没有同时担任四家以上公司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时间为 2025 年 4 月至 2025 年 6 月。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主要采
取组织召开线上会议、现场或远程答疑、日常交流沟通等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同时,辅导人员实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对辅导对象的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辅导小组督促辅导对象学习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主要法律法规和其他证券市场相关知识。确保辅导对象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促进其增强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
2、组织辅导对象系统学习内部控制制度、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及资本市场相关知识,确保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以杜绝财务造假,形成完善的财务约束与激励机制;同时及时传达最新监管政策和典型案例,深化其对资本市场的认知。
3、辅导小组持续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结合发行上市的相关要求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要点,继续对公司运作的合规性及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详细核查,并协助公司进行整改。
4、每月度向公司发送问题清单对辅导对象信息披露情况开展自查,每季度对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进行网络检索,并通过核查征信报告的形式持续对公司开展合法合规经营、公司治理等事项的尽职调查。
公司按照辅导协议的规定对西部证券的辅导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辅导协议及辅导计划履行情况正常。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辅导的证券服务机构,均积极配合西部证券为辅导对象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促进和推动了辅导工作的顺利实施,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在日常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个别内控执行不到位的情形;同时,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需进一步推
动智能化管理系统的全面应用和技术升级。辅导小组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督促公司继续完善内控制度、改善内控执行情况,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二)公司募投项目投向仍有待进一步论证
本次辅导期间内,辅导小组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自身技术优势和未来市场预期,与公司对近年业务发展目标和进一步发展计划进行充分探讨,对募投项目投向开展深入研讨。募投项目具体投向、项目可行性、投资额度等仍需进一步论证,辅导公司将协同公司按计划有序推进。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西部证券辅导小组将联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对公司进行全面尽职调查,督促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督促辅导对象通过自学、问题沟通与交流等方式开展知识学习,整理并传达最新的证券市场动态和监管政策情况,加深辅导对象对于上市最新法规及监管要求的理解,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进一步督促辅导对象及相关人员掌握上市公司组织机构规范运作标准,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工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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