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835756 证券简称:弘易传媒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弘易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原条款全文涉及名称:股东大会、辞 原条款全文涉及名称:股东会、辞任、
职、半数以上 过半数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弘易传媒控股股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弘易传媒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非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
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 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程必备条款》等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 ——章程必备条款》等其他法律法规
规定,特制订本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 第二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由山东弘易传媒控股有 他有关规定,由山东弘易传媒控股有
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司。公司在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
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董事长为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
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
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
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法律约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 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 诉股东,股东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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