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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6-28 17:02:12 股吧网页版
ST微网信: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6-28


微网信通(北京)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18日10:00。

预计会期1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派出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辉煌国际2号楼1704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关于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关于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议案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公司委托提供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的审计服务,并于2019年06月27日出具《微网信通(北京)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202153号)及《关于对微网信通(北京)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9】202138)。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021)。
(四)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关于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六)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202153号)审计报告的审计结果显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所形成的净利润为-28,629,881.82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3,708,131.86元。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未来公司现金流需要,本年度不对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对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进入下一年度。
(七)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019)
(八)审议《董事会关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议案
《董事会关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九)审议《监事会关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议案
《监事会关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股东委托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委托人公章);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委托人公章);
(二)登记时间:2019-07-18上午9: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辉煌国际2号楼1704;
2、联系电话:010/62966969/13601137065 3、联系邮箱:
lianrenguang@waytone.com.cn 4、联系人:连仁广
(二)会议费用:所有参会人员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议案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微网信通(北京)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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