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08
公告编号:2019-024
证券代码:835760 证券简称:ST微网信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微网信通(北京)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通知
根据微网信通(北京)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9年7月18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该次会议的通知参见2019年6月28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二、新增临时议案情况
2019年7月4日,公司股东深圳市诚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394,671股,持股比例5.48%)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微网信通(北京)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现将增加的议案情况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成立审计内控委员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出现经营困难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提议董事会下设审计内控委员会,以加强内控管理,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审计内控委员会成员由任崧、王志刚、杨金文、甘韶球、吕中明、连仁广、徐小凤组成。该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计内控委员会的主要职权范围为:单笔10万以内的资金日常进出审核,一年累计50万以内的资金日常进出审核,超出限额的报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每笔债权债务处理均由审计内控委员会审核并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以及法人
公告编号:2019-024
章的监管。
三、董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公司股东深圳市诚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提交临时议案的主体资格,且上述事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成立审计内控委员会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原《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的公司召开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调整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二)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三)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议案
(四)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五)审议《关于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六)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七)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八)审议《董事会关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议案
(九)审议《监事会关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议案
(十)审议《关于成立审计内控委员会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关于微网信通(北京)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