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18
公告编号:2020-007
证券代码:835763 证券简称:浙江鼎帮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浙江鼎帮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派森智能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上游供应商.因 2019 年 9 月公司董事
长陈建明成为浙江派森智能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浙江派森智能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变成关联方,故补议 2019 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共计采购商品金额6,930,906.83 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追认公司 2019 年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浙江派森智能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干窑镇庄驰中路 18 号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干窑镇庄驰中路 18 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0-007
法定代表人:陈建明
实际控制人:陈建明
注册资本:20,000,000.00 元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软体家具、木质家具、服装、海绵制品;工业(工程)设计;进出口业务;房屋出租;五金配件;五金配件、木制品加工;普通货运;智能家具技术研发。
关联关系:浙江派森智能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法定代表人陈建明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其子陈欢持有本公司 57.6549%股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浙江派森智能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公司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定价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关系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浙江派森智能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采购海绵、木架于 2019 年 9 月
至 2019 年 12 月止,累计关联交易 6,930,906.83 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浙江派森智能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一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0-007
浙江鼎帮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鼎帮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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