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1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增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江西增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增鑫科技”)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国信证券与增鑫科技签订的《辅导协议》的规定,国信证券成立增鑫科技辅导小组,辅导人员成员为:付爱春、雷介、朱锦峰、吕后会、杨晓霞、郭丰、林莺、李文慧。以上人员均为国信证券正式员工,具备金融、法律、会计等方面必备的专业知识,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此外,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为本次辅导的专业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国信证券为
增鑫科技实施辅导工作。
本辅导期内,上述辅导人员及辅导机构未发生变化。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国信证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
材料并完成备案,本次辅导期为 2021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
月 9 日(以下简称“本辅导期”)。
本次辅导期间,国信证券通过集中授课、访谈沟通、召开查阅公开资料及个别答疑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国信证券辅导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增鑫科技的实际情况,通过 1 次集中授课、访谈沟通、查阅公开资料及个别答疑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辅导对象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辅导期内计划执行情况良好。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通过全面的尽职调查、查阅资料、访谈沟通、个别答疑以及走访相关主体及人员等方式对增鑫科技的历史沿革、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业务模式等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和梳理,并督促增鑫科技就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和整改;
2、根据增鑫科技所使用的生产工艺情况,对增鑫科技的能源消耗、环保情况进行了核查;
3、持续尽职调查增鑫科技的生产、采购、销售情况,督促
其完善相关内部控制环节,确保各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4、持续、及时向接受辅导对象传达资本市场基本情况、最新监管动向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本期接受辅导人员为增鑫科技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的人员由辅导备案时的 12 人增加至14 人,新增人员为林印孙、李小煌二人;同时林智毅、龚正华不再作为 5%以上股东授权代表身份接受辅导,但仍分别作为董事和监事会主席身份接受辅导。新增后接受辅导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接受辅导人员姓名 职务/身份
1 曾年根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
东、董事长、总经理
2 雷三根 持股 5%以上股东
3 胡桂生 持股 5%以上股东
4 廖红兵 持股 5%以上股东、监事
5 雷方根 董事、副总经理
6 林智毅 董事
7 廖县生 独立董事
8 曹光四 独立董事
9 龚正华 监事会主席
10 胡卫明 职工代表监事
11 王国军 副总经理
12 杨秋明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13 林印孙 持股 5%以上股东的法定代表人
14 李小煌 持股 5%以上股东的法定代表人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的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会同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通过集中授课的方式对接受辅导相关人员进行了《刑法》中涉及资本市场相关法规及责任义务的培训。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截至本辅导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