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03
证券代码:835769 证券简称:瑞拓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理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无 第十三条 公司设党支部委员会。党支
部委员会由三人组成,职务设置及任期
按党支部制度执行。党支部合理设置党
务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加强
党的建设。
第十四条 党支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
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加强
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
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
党组织、上级单位、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等机构的决定或决议,对公司的
重大问题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领导公
司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
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
第十五条 公司为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
条件,党组织的工作经费纳入公司财务
预算,从管理费用列支。
第三十六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 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 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 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
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利用 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 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及其他 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 的资金占用,应当严格 关联交易产生 的资金占用,应当严格履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发 履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发生关联交易后,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 生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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