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03
公告编号:2020-015
证券代码:835769 证券简称:瑞拓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此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议案表决结果:董事会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一)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提供的任何担保; 方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
公告编号:2020-015
提供的担保; 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25%的担保; 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五)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对外担保累计
供的担保。 总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 产 30%的担保;
他情形。 (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他情形。
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 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股东大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其中,对于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 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0%的, 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应当由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并经出席会 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通过。
三、 备查文件
《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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