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公告编号:2026-005
证券代码:835773 证券简称:纵横科技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烟台东方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经营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中国(山东)自由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市经济技术 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市经济技术
开发区长江路 28 号。 开发区福莱山街道长江路400号。
第九十六条 董事会决定本章程第一百 第九十六条 董事会决定本章程第一百五十条重大交易事项的具体权限如下: 五十条重大交易事项的具体权限如下:(一)单笔交易(对外投资除外)涉及 (一)单笔交易(对外投资除外)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 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以上; 以上;
(二)单笔交易(对外投资除外)涉及 (二)单笔交易(对外投资除外)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 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公告编号:2026-005
1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 1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
(三)对于单笔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 (三)对于单笔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足 10%的除对外投资以外其 净资产不足 30%的对外投资事项。
他重大交易事项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四)除本章程第五十条规定的应由股
审批。 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之外的其
(四)对于单笔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 他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净资产不足 30%的对外投资事项由董
事会审批。
(五)除本章程第五十条规定的应由股
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之外的其
他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变更前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 28 号
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莱山街道长江路 400 号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因原住所所在办公楼将被所有方整体出售且不再出租,公司拟变更住所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三、备查文件
《烟台东方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烟台东方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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