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20
证券代码:835778 证券简称:ST 安明斯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德赢(福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号:德赢审字(2025)第 1112 号)。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上述审计报告的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说明如下:
一、形成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 函证未能取得满意结果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 应收账款;附注五、4 预付款项;附注五、5 其他应收
款;附注五、7 合同资产;附注五、14 应付账款;附注五、15 合同负债;附注五、
18 其他应付款所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安明斯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383.84 万元,预付款项账面余额 168.32 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1,154.43万元,合同资产账面余额 1,941.51 万元,应付账款 1,123.48 万元,合同负债账面余额 39.74 万元,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 1,253.71 万元。
我们对上述项目执行了函证程序,由于存在回函比例低和安明斯公司无法提供被函证对象联系方式等情况,导致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上述事项发表审计意见。
(二) 持续经营假设无法确认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持续经营所述,安明斯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累计亏损 83,721,215.39 元,已经资不抵债;并出现无法支付到期债务、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正常生产已停滞等情况。安明斯公司虽然披露了改善措施,但
公告编号:2025-020
截至审计报告日都未见改善迹象。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其改善措施的有效性做出判断,也无法判断安明斯公司仍采用在持续经营假设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二、监事会的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经监事会对以上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进行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
(一)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
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公告》无异议。
(二)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加快推进相关工作,解决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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