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2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35779 证券简称:康利达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康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康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满足公司经营以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提高决策和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综合竞争力,有效地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加快业务拓展,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2025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公司针对该事项可能存在异议的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
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承诺由回购义务人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公
公告编号:2025-012
司股份进行回购。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拟原则上以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等股份时的初始成本价格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孰高者。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2、异议股东应当在此期限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亲自交付(以亲自交付公司的时间为准)或通过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将回购申请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kld@konita.com)。
3、回购申请材料包括:(1)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证券账户号码、要求回购购票的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2)异议股东身份资料(自然人提供经本人签字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署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字样,机构投资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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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执照复印件并署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字样);(3)异议股东交易公司股票所有历次交易的完整的交易流水单或其能够有效证明其取得公司股票价格的证明材料(加盖开户证券营业部公章)。若异议股东未按照上述方式在本次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交其完整书面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届满后,回购义务人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七) 承诺期限
承诺开始日期: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针对在申请回购的有效期内向公司提供完整股份回购申请材料的回购对象,自回购对象按照本承诺提出回购申请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股份回购。
(八) 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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