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11 15:33:08 股吧网页版
ST芝兰: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1


证券代码:835785 证券简称:ST 芝兰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芝兰玉树(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民事判决书的日期:2024 年 12 月 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10 月 28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4 年 12 月 9 日,公司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24)京
73 民终 1777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芝兰玉树(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威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江西百洋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那春生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吉安市井开区俊亨健康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国利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哈尔滨儿童制药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微微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5、 被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菲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公司以侵害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以及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详见公司公告:2022-023)。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1、百洋公司、俊亨中心、哈儿药公司立即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儿童药品包装、说明书上使用“贝瓦 beiwa 及图”商标和河狸医生卡通形象,停止销售涉案侵权药品;2、百洋公司、俊亨中心,哈儿药公司赔偿芝兰公司经济损失 1150 万元;3、百洋公司俊亨中心、哈儿药公司赔偿芝兰公司合理开支 334 239 元;4、百洋公司、俊亨中心、哈儿药公司在“CCTV-6”电影频道、央视网(网址为 www.cctv.com)、健康报网(网址为jkb.com.cn)、家庭医生在线(网址为 familydoctor.com.cn)、人民健康网(网址为
www.pppod.net)、今日头条(网址为 www.toutiao.com )、微信公众号“医药那些事儿”“贝瓦儿药”微博帐号“贝瓦药业”、抖音号“贝瓦小狸(抖音号:1400990464)”、头条号“贝瓦小抖”、头条号“贝瓦十万个怎么办”首页显著位置刊登声明,为芝兰公司消除影响。

事实与理由:

芝兰公司是专注儿歌传播、儿童教育娱乐及亲子生活服务的文化科技公司,基于其创作的贝瓦系列卡通形象,为用户提供配有前述卡通形象的儿童歌曲、儿童故事、亲子游戏等内容的在线视听服务。经过十余年的发展,芝兰公司的系列儿童歌曲、贝瓦系列商标、河狸卡通形象等在广大幼儿及父母群体中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芝兰公司依法享有“贝瓦”卡通形象(详见附件图 1)、《好宝宝》《新健康歌》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依法享有第 10674494 号“贝瓦”、第 17827290
号“贝瓦”、第 21799207 号“贝瓦 BEVA 及图”、第 8559730 号“贝瓦”、第
13290179 号“贝瓦 BEVA 及图”、第 17828732 号“贝瓦”、第 21804387 号“贝
瓦 BEVA 及图”商标(以下共称涉案商标权,详见附件图 2)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在第 9 类及第 41 类;经过多年的运营,“贝瓦”已经成为芝兰公司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及服务名称。

芝兰公司发现,百洋公司、俊亨中心、哈儿药公司存在如下行为:1、未经许可,在其制作的“贝瓦小抖”系列短视频上使用与“贝瓦”卡通形象高度近似的河狸医生卡通形象并通过抖音号、头条号、微博帐号发布,在其生产、销售的儿童药品包装和说明书上使用前述河狸医生卡通形象并进行宣传和推广,使用河狸医生卡通形象作为其微信公众号、微博帐号的头像,侵害了芝兰公司就“贝瓦”卡通形象享有的修改权、复制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2、在微信公众号“医药那些事儿”及秀堂网使用音乐作品《好宝宝》作为背景音乐宣传、推广涉案药品,侵害了芝兰公司就音乐作品《好宝宝》的信息网络传播权;3、“贝瓦小抖”视频中使用音乐作品《新健康歌》作为背景音乐,侵害了芝兰公司就音乐作品《新健康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4、在其制作的“贝瓦小抖”视频画面中使用“贝瓦小抖”字样,侵害了芝……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