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0-10
公告编号:2017-039
证券代码:835786 证券简称:鄱湖股份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南昌市鄱阳湖农牧渔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0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7,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7-039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为公司向江西银行南昌分行滨 江支行申请贷款200万元的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向江西银行南昌分行滨江支行贷款200
万元(贷款期限一年),由江西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该笔贷款向江西银行南昌分行滨江支行提供信用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金水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5万股(实际办理为准)向江西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根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2017年度流动资金贷款权限的议案》,本次贷款200万在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875,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6%;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股东刘金水先生(持股 16,342,000 股,
占60.526%)、吴春凤女士(持股3,783,000股,占14.01%)作为关联股
东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江西中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出售江西赣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为了盘活有效的沉淀资产,增加公司营运资金,经赣昌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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