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6
公告编号:2019-024
证券代码:835786 证券简称:鄱湖股份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南昌市鄱阳湖农牧渔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
—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
(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依据新通知
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告编号:2019-024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根据修订的新会计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对期初数据不产生调整事项。公司将按新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8 年度可比财务数据。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公告编号:2019-024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南昌市鄱阳湖农牧渔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2、《南昌市鄱阳湖农牧渔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南昌市鄱阳湖农牧渔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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