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27
公告编号:2023-033
证券代码:835792 证券简称:科力特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四川科力特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事会秘书及其他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 董事会秘书。
人员。
第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规定的重要经营管理 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 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 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公告编号:2023-033
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 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九十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 第九十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
处罚,期限未满的; 措施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未满
的;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
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纪律
处分,期限尚未届满;中国证监会和全
国股转公司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四条之(六)关联交易: 第一百零四条之(六)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由董事会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由董事会
作出决议;金额未超过 30 万 ,授权董 作出决议;金额低于 30 万元,授权董
事长决定。 事长决定。
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100万元 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应当由董事会作出决 绝对值 0.5%以上,应当由董事会作出决
议;金额未超过 100 万或未达到公司最 议;金额低于 100 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的,授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的,授权
权董事长决定。 董事长决定。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每季度召开 1 次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2 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
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的通知以下列
式发出: 形式发出:
(一)以专人送出; (一)以专人送出;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