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证券代码:835800 证券简称:万联城服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万联城市服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4 月 15 日,万联城市服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因《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涉及关联董事李天舒、邢龙、唐喜艳、吴红野、刘杨、杨宁、刘波共 7 人,导致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不足 3 人,上述议案将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出席监事 3 人,同意 3 票。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监事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15)。
二、 本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及解除限售情况
(一)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万联城市服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万联城市服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于 2021年 1 月 22 日披露了《万联城市服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四次修订版)》(公告编号:2021-006)。
2020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7 日,公司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进行了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全体员工均未提出异议。
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万联城市服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在公示期后对本激励计划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12)与《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114)。
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2020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13)。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万联城市服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万联城市服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
公告》;并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披露了《万联城市服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告(第二次修订版)》(公告编号:2021-007)。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20 人,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00 元/股,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激励对象自取得本激励计划股票日起,股份累计限售期限为 5 年,累计限售股份数量为 2,500,000 股。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万联城市服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公司已完成相关股份
在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股份登记业务,新增股份挂牌日为 2021 年 4 月 20 日。
(二) 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调整情况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股权激
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因非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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