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7-25
证券代码:835806 证券简称:达智咨询 主办券商:东方财富证券
成都达智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达智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7月14日以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7月24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讨论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了鼓励和稳定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为公司争取人才资源,公司董事会拟提名以下人员作为公司核心员工,报公司监事会征求意见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朱芳、林杨、古玉、周绍玲、屈瑶、张小霞、陈晓丽、陈利、廖建英、粟云霞、杨琴、刘燕春、邱道菊、尹兴婷、杨文君。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成都达智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公司拟以非公开定向发行的方式发行股票不超过388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为1.52元,预计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589.76
万元。发行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共计24人。
关联董事陈伟、谭海林、朱姝、杜中强、曾文蓉按照公司章程均需要回避表决,由于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为保证本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发行的一切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调整相关资产价格、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等事项;2、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批准情况和市场情况,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发行的具体相关 事宜;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4、应审批部门的要求或根据监管部门出台的新的相关法规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批准、签署一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协议和文件的修改;
5、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在监管部门政策要求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根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出相应调整;6、本次发行完成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人士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7、本次发行完成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人士办理本次发行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锁定;
8、在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需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同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现有股东对于公司新发行的股份不具有优先认购权。因此须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并报工商部门登记备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合同>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审议公司与本次发行对象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合同》。
关联董事陈伟、谭海林、朱姝、杜中强、曾文蓉按照公司章程均需要回避表决,由于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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