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10-2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联动通达(北京)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
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邮编:10003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联动通达(北京)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京天股字(2015)第349号
联动通达(北京)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根据与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接受公司委托,担任公司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下称“本次申请挂牌”或“本次挂牌”)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申请挂牌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目录
目 录......1
释 义......1
声 明......3
正 文......5
一、 本次申请挂牌的批准和授权......5
二、 公司本次申请挂牌的主体资格......5
三、 本次申请挂牌的实质条件......6
四、 公司的设立......10
五、 公司的独立性......14
六、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7
七、 公司的股本及演变......19
八、 公司的业务......24
九、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25
十、 公司的主要财产......34
十一、 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39
十二、 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39
十三、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40
十四、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1
十五、 公司的税务......44
十六、 公司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46
十七、 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违法行为......47
十八、 主办券商......48
十九、 结论意见......48
释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提到的下列简称,除非根据上下文另有解释外,其含义如下:
公司、联动通达 指 联动通达(北京)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联动有限 指 联动通达(北京)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联动天津 指 联动(天津)广告有限公司
汇智互联 指 汇智互联(北京)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全民易购 指 北京全民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时运康泰 指 北京时运康泰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万马互联 指 万马互联(北京)物流有限公司
大信会计师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天华资评 指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本次挂牌而编制的《联动通达(北京)传媒广
《公开转让说明书》指 告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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