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4-22 15:45:38 股吧网页版
广东振华: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4-22


公告编号:2019-020
证券代码:835824 证券简称:广东振华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广东振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开,相关议案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关于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9:30至17:30。

预计会期1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公告编号:2019-020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樊华、欧阳佳律师
(七)会议地点

广东振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广东振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全体董事均能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以上各项规定的职权,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审议《关于广东振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全体监事均能认真履行对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审议《关于广东振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发〔2018〕2533号)》的要求,公司编制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于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平台上进行披露,公告编号为:2019-017、2019-018。

公告编号:2019-020
(四)审议《关于广东振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以及公司2018年合并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五)审议《关于广东振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财务预算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
(六)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告的《关于广东振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编号为:2019-019。
(七)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议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16,380,000股为基数,向未来实际分配方案时所公告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3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8股。该项议案已于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