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7
公告编号: 2019-036
证券代码: 835829 证券简称: 聚晟科技 主办券商: 华英证券
苏州聚晟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苏州聚晟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聘请中银
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担任公司推荐股票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主办券商,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8 日与中银证券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经中银证券推荐,获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简称:聚晟
科技,证券代码: 835829。
后因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经公司与中银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一
致同意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由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
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7 日在全
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变更持续督
导主办券商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7)。
自挂牌以来,公司不断完善治理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
行职责,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中银证券及国联证券在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过程中,遵循勤勉尽责的
原则,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充分的调查、谨慎的核查,勤勉尽责地履行
持续督导义务。
鉴于国联证券将其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资质变更至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
公告编号: 2019-036
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经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公司与国联证券一致同
意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已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其后将由华英证券承接
公司主办券商工作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二、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三、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与国联证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 <苏州聚晟太
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书>终止协议书》,
并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与华英证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协
议均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生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出具了《关于
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相关协议自该
函出具之日起生效。
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
何风险和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股价产生任何影响。
苏州聚晟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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