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5-24
证券代码:835830 证券简称:安旺门业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安徽安旺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安旺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安旺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修订情况
对《公司章程》增加了第五章“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节 原则
第六十八条 公司在与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
当严格杜绝公司资金被占用。公司不得以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垫付、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六十九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股
东及关联方使用:
(一) 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委托贷
款;
(三) 委托股东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股东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 代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有限责任公司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七十条 公司与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遵照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七十一条 公司应严格控制对股东及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如有
必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七十二条 公司严格杜绝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
行为,做好防范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
第二节 职责和措施
第七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勤勉尽职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
第七十四条 公司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的
第一责任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按照各自权限和职责审议批准公司与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和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开展的关联交易事项。
第七十五条 公司与股东及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资金审批和支
付流程,必须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协议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七十六条 公司与股东及关联方开展采购、销售等经营性关联
交易事项时,必须签订有真实交易背景的经济合同。由于市场原因,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如期执行的,应详细说明无法履行合同的实际情况,经合同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
第七十七条 公司财务部应定期对公司进行检查,上报与股东及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审查情况,杜绝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发生。
第七十八条 若发生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资金占用情形,公司应
依法制定清欠方案,以保护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七十九条 公司若发生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
资产或其他资源的,公司董事会应采取有效措施要求关联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当关联方拒不纠正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冻结股权等保护性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对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造成损害时,由董事会向其提出赔偿要求,并依法追究其责任。公司董事会应对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即发现股东侵占资产的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或其他补救措施,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可以依法通过变现该股东持有的股权(份)的方式偿还侵占资产。
第八十条 “占用即冻结”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一)公司财务总监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往来情况,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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