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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7-08 16:16:00 股吧网页版
ST川马: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进展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7-08


公告编号:2019-034

证券代码:835835 证券简称:ST川马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深圳市川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进展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股票暂停转让进展

由于公司在2019年04月30日前未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5月6日起被暂停转让。目前公司股票仍处于暂停转让状态。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于2019年05月0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于2019年05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于2019年06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进展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于2019年07月0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终止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情形

深圳市川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19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18年度报告,因公司资金短缺,无法支付审计费用,导致未能聘请审计机构进行2018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因此未在2019年4月30日前(含2019年4月30日)披露2018年度报告。

截至目前,公司尚无法预计2018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5.1条第(三)项的规定,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报且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的,全国中

公告编号:2019-034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将按规定终止其股票挂牌。

因此,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情形。

(三)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

公司于2019年07月05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终止深圳市川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 》(股转系统发[2019]1798号),根据该决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5个交易日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提交复核申请。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将自2019年7月15日起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作出风险提示如下:

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在2019年07月05日收到终止挂牌决定起5个交易日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提交复核申请。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将自2019年7月15日起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公司除不能按时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外,公司还存在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诉讼风险、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等风险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无法按期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为消除终止挂牌风险已经和将要采取的措施

公司于2019年07月05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终止挂牌决定,公司与股东将对终止挂牌事项进行积极沟通,若涉及需披露的事项,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公司、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挂牌公司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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